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由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将失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是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体现。因此...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可以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内的权利,参与村民委员会选举就属于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体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只要当事人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可以参加选举,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七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村民享有和行使竞选权。竞选权是以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为目标与其他选民为同一职务竞争选民选票的权利。行使竞选权的年满18周岁村民为竞选人。村民的竞选权可依照法律剥夺与停止。剥夺竞选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对被剥夺竞选权选民的候选人提名无效。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被羁押、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正在被劳动教养、正在受拘留处罚的选民,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能够恢复,则有权行使竞选权;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不能恢复,则停止行使竞选权。其人身自由届时能否恢复,由判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或者负责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对被停止行使竞选权选民的候选人提名无效。
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可以参加选举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第三章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 一、公布选民登记日 选民登记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发布公告,告知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登记日。 二、登记对象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只要法律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