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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你外公外婆没立遗嘱把房子给别人,则你妈妈作为唯一的女儿有权利继承他们的遗产; 2、若你妈妈在你外公外婆过世之后去世,且你妈妈没立遗嘱,...
1就是私房相等于产权房;2你妈妈后于外公去世你不能代为,由你妈妈继承后再由你继承,需要两次继承;3同上;4没有遗嘱的舅舅的份额是共同财产,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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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你和你外公各拥有一半产权。你外公去世,他的一半产权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而你不是他的法定继承人。 你外公已经去世了,现在肯定不能按照房产转让或者赠与处理,因为这个需要人活着的时候才行。现在只能按照继承。继承到法定继承人的名下,继承不用交什么税费,然后在过户到你的名下。过户的时候会交税。而且继承一般房管局会要求公正,公正也要花点钱。
1、99年买下房子时你外公外婆的行为,已构成赠与,除非有相反证据存在,因此,该房子所有权当属被登记人(你)所有,你的阿姨没有任何权利;2、由于你的房子是动迁,以及公房出售所得,你外婆在当时因系法律上的同住人,因此,依法,如果你不出卖房子,她有权住到死亡,如果你出卖房子,那么,你有义务安置她的住处,让她住到死亡,这是法定的居住权;3、你母亲回沪,系政策性照顾性质,且该房子已属于你的私产,因此,从法律上讲,你母亲对房屋没有任何权利,但从道义上讲,你能让你母亲迁入,是值得赞扬的,因此,你也应当让你母亲继续居住下去;4、依法,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被登记人即为该房屋的权利人,因此,当你将他人名字共同登记在册后,不论原因,即为被登记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
如果房子是你外公和外婆的共同财产,你外公去世后,房子先分一半给你外婆,剩下的一半,你外婆和他的儿女一人1/3,你外婆去世后,他的财产他的儿女一人一份,儿子去世的,由儿子的孩子继承。所以,房子不是全部贵你母亲所有。你们需要就遗产划分清楚,然后去公证,然后再去办房管局办手续,或者到法院起诉,待法院判决后带着判决书到房管局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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