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如果你只在借条上写“担保人:某某某”,就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只有写明了“一般担保”或者写“在债权人无...
担保人是在借款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时才承担还款责任的。请问借款人有没有在履行还款责任。 针对您前面提到的没有约定什么时候还清的问题,法律规定在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贷款合同中的担保责任包括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借款时间到期后,未偿还的,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仲裁,借款人应当依法返还贷款。还款人不能返还贷款的,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当 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 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 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 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 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 担保证责任。
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也就是说,贷款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权请求贷款人赔偿损失。同样,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这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借款人应当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贷款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0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