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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尊重群众意愿禁止强拆强迁。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棚户区改造是国家的政策,如果有人不同意经过协商还是不同意国家是可以强制拆迁的。 棚户区是指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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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拆迁的条件是: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转让房屋和周转房屋;被征收人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付义务;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和拆迁部门协商,也可以向律师介入。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只有在政府作出拆迁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期限内不搬迁的,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棚户区改造,尊重群众意愿禁止强拆强迁。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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