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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的婚假是13天,其中后面10天不含法定节假日。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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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规定的婚假为: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按照法定结婚年龄(女20岁,男22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的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岁,男25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距离远近,另给予距离假。4、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者可享受法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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