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属罚款,而是由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一种行政性收费。 但是在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社会抚养费也就相当于罚款,只是称呼不同而已。数额根据当地经...
不属罚款,而是由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一种行政性收费。 但是在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社会抚养费也就相当于罚款,只是称呼不同而已。数额根据当地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属罚款,而是由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一种行政性收费。 但是在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社会抚养费也就相当于罚款,只是称呼不同而已。数额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计算。 第四十二条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
象你这种情况,是否还能再生育,必须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了。女方非婚生育一个子女,与他人结婚后又生一个子女,也就是已生育过两个子女,如果再生,岂不是三个?当然,三个不是说不可以生,但得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不符合条件而生育子女,那就是超生了。你可查阅经修订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生育调节”部分,对照那上面的条款,结合自己的情况,你就会知道是否可以再生育子女了。
未婚妊娠应分为两种情况:1。孩子出生前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和出生证明的,不违反计划生育。二、如果属于未婚先育,即在未领取结婚证和准生证的情况下,将孩子出生,则按照我国法律大规定,属于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3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635人已浏览
8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