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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费用的比例如下:(一)生育保险参满12个月,已办理生育确认手续,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支付上限为结算标准的60%;(二)生育保险参保不满12个月或者12个月但未办理生育保险医疗确认手续的,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支付上限为结算标准的50%。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南京生育保险参保者零星报销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可办理零星报销:1、男职工配偶的产前检查及分娩;2、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3、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分娩;4、异地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5、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6、输精管绝育及复通术。二、经办流程申请人递交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完成报销→完成发放。三、办理要点因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参保单位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方可按定额零星报销处理。四、经办表单《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五、申请材料1、结婚证原件。2、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3、男职工配偶报销的,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4、女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分娩的,另需提供本人《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5、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六、办理地点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七、受理时间每月1至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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