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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计算: 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2、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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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厦门加班费计算方法为: 周末时间(以天为单位时间):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法定节假日(以天为单位时间):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1、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是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举证你的工资收入的,则按劳动者主张的工资收入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加班工资计算方式:平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1.5*加班时间;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2*加班时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3*加班时间。
加班工资,根据工时制的不同,有不同的计算方法。标准工时制,法定工作日每小时加班工资为:个人标准工资÷21.75÷8×1.5,休息日每小时加班工资:个人标准工资÷21.75÷8×2,法定节假日每小时加班工资:个人标准工资÷21.75÷8×3。综合工时制的,综合工作时间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按前述方法计算。计件制,超出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按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2、3倍分别计算计件加班工资。如果是不定时工作制的,没有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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