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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人员人身损害赔偿分以下几种情况: 1)为他人提供无偿劳务的,在从事帮工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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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者受害可以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根据你的表述应当由接受劳务的包工头等承担赔偿责任。2、要求干活的人一起分担是不合理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3、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具体的建议你来电咨询。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人员人身损害赔偿分以下几种情况: 1)为他人提供无偿劳务的,在从事帮工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人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帮工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3)帮工人因帮工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4)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此可知,帮工人在工作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被帮工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除外。 同时,致人损害的帮工人自己存在伤害他人的故意和重大过失的(如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损害),那么帮工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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