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
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了设立保险公司的具体条件如下: (1)有符合本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合法的保险公司章程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保安公司需要以下条件:(一)有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业务经验,无刑事处罚、劳动教育、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毒品或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有适应提供的保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的设施,具有健康管理制度和保安制度。
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了设立保险公司的具体条件如下: (1)有符合本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合法的保险公司章程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应规定。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 (3)有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中资保险公司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除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政策,有保险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管理和业务工作能力外,还须具有:经济、金融或其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在人员素质上,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中应有60以上从事过保险工作和大专院校保险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必须聘用经保险监管部门认可的精算专业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指具有健全的权力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还应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及公平竞争需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3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551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