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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
(一)质权人的效力 一是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出质股权的价值。 二是物上代位权。股权因其他原因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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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一)出质人代表质权人占有质量财产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量财产返还给出质人后,以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而失去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请求不当占有人停止侵权,恢复原状,返还质物。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一)出质人代表质权人占有质量财产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量财产返还给出质人后,以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而失去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请求不当占有人停止侵权,恢复原状,返还质物。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质押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定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赔偿该动产。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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