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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高年限由以下用途决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不是,住宅地是七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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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你所说的商服就是商业用地。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我见过的几个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别为38,47,58!所以你所说的住宅50年而不是70年。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物权法》规定70年后是可以续期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50年的处理依据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到期后可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缴纳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70年产权”作为住宅建设用地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50年产权”作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根据各地不同的政策,存在续交土地出让金、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协议获得续期的可能性。而且“50年产权”的用水用电等生活成本一般会高于“70年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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