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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补偿,也就是对房屋下边的宅基地...
关于拆迁安置房如何补偿,主要有两个方面需要考虑。如果是第一次拆迁后获得的安置房,现在再次面临拆迁,那么可以按照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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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尚未有专门针对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原则,即在征收农村房屋时,会对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进行补偿。 然而,在一些地方,农村房屋修建的层数较多,导致房屋面积比宅基地面积要大。为了降低拆迁成本,拆迁方可能会对房屋评估较低的价格,然后对宅基地进行单独补偿。这种补偿方案虽然看起来房地都有补偿,但实际上补偿甚至可能低于只补偿房屋的方式。 另外一种情况是,被征收人已经取得了宅基地,但还没有来得及建房就遇到了征地拆迁。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所以需要对宅基地使用权单独补偿。这种情况下,要么需要重新安排一块面积相近的宅基地,要么会按照农村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农村宅基地登记能够维护农民权益,便于管理促进城乡发展。从工作原则来说,由政府主导、覆盖面全、稳步推进。发证的范围则是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非集体内成员不能获得合法的登记证明。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1. 如果水田因征收土地管理法规定而被征收,那么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对其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应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则是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3. 对于其他土地的征收,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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