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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离婚时,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遵循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1)离婚时,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3)离婚时漏下一些财产没有分割的。
首先,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可以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九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的,分别管理使用婚后所得财产,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产生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最后总结一下,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基础。夫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配。《》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分配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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