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下是单位公租房申请条件: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市里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者公共机构所有,用于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的工作的群体。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第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第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有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以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新就业职工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此户口需持有福州市居住证进行申请办理);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条被大多数新就业职工所忽略); 3、月工资、家庭净资产低于相关标准(目前,对于新就业职工,这一标准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即2280元;预计未来将逐步调整为8倍,即3040元); 4、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396人已浏览
4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