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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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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最广泛的险种之一。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如果是住院的费用,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包括服务项目类如挂号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美容等,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助听器等,治疗项目类如磁疗等以及其他类如不孕症治疗等。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具体如下: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四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五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广的险种之一,职工医疗保险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它的推行和切实保障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1、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报销比例】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深圳医保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 二、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1、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 2、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3、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4、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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