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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讲,即便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也不可能不分得财产,但是以下两种情况下男方可以不给女方财产 (1)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没有共同财产...
按照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的司法解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名义产生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证明存在该债务没有用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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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分割共同财产,如果男方的出轨行为你没有证据的话,那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人一半。男方父亲的房屋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如果你是一个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是不存在赡养费的,只有抚养费。抚养费是针对你俩四周岁的女儿的。未实际抚养女儿的一方需支付抚养的一方的费用。一般为工资的20%-30%。教育费、医疗费一人承担一半。 3、如果你想做到对自己有利的话,那你就必须找到男方出轨的证据,这样你就可以要求赔偿。其余的建议你请律师,因为这不是三言二语说得清的。
如果是婚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资产,一般被认定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第十九条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陪嫁通常是由女方家给女方的财物,也就是娘家给的嫁妆。往往在给陪嫁之前,男方家为缔结婚姻关系是会给予结婚彩礼的。就女方的陪嫁来看,可能是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给的,也有可能是在此时间点之后给的。而这就对认定陪嫁的性质产生巨大的影响,所以当事人不能轻易的认为这一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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