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外贸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的进行是实行的是“先征后退”计算方法。收购出口货物先行征收,出口后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作为申报退税的依据,办理...
增值税的出口退税在“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中核算,不计入企业的收入,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外贸出口退税申报手续为: 1、申报资料,出口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出口货物退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货物退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H货物退税手续。 2、预审,出口单位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时,税务机关及时予以接受并进行初审。 3、出口退税申报的审核审批,税务机关受理出口单位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4、办理退税,税务机关将出口单位申报的手续齐备、内容真实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退税手续。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分析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外购货物或接受劳务,原用于生产性应税项目,并已将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但后来又改变用途等,使抵扣链中断,按增值税法规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将已确认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损失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即购入生产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涉及的增值税可以抵扣。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5.上述1至4项规定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是:1、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购进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17%)元计入在建工程工程成本(注:购入材料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与增值税生产经营相关的,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1755贷:原材料15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55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例: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17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1170贷:原材料1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3、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例:某企业维修内部职工浴室领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34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浴池维修)23400贷:原材料2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04、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也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8人已浏览
5人已浏览
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