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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领取期限: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一年不足五年的,失业保险领取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五年不足十年的,失业保险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用人单位和本人在失业前累计支付不到5年的,最长领取期限为12个月;累计支付不到10年的,最长领取期限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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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根据实际缴费年限而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根据累计缴费时间决定的: 1、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者失业前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累计支付时间不足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支付时间不足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支付时间在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次失业应领取的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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