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刑事诉讼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2021-04-14
司法鉴定启动程序是司法鉴定的一大阶段,包括司法鉴定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三大阶段。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由此可见,新刑诉法第120条规定的是针对司法鉴定人员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在人身伤害案件当中有些行为人是属于精神方面有疾病的,也就是所谓的精神病人,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必须是由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指定的,而且最后的鉴定结论鉴定人要签名,要加盖医院的公章才生效,司法鉴定人员出具假报告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规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五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 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