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法定义务,不得拒缴。公司出现资金短缺,需...
我国《》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法定义务,不得拒缴。公司出现资金短缺,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积金的维权方式不同于社会保障或其他劳动争议。单位不向员工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应向市公积金管理核心和区县管理部门投诉报告(联系方式),而不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接受住房公积金纠纷,特别注意这一点。提交的材料包括:(1)员工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证明员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障缴费证明等3)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 卡等,确定公积金缴纳基数。
只要员工满足提取公积金的条件,那么就是可以申请提取的,和员工停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维护渠道:这属于公积金争议案件,员工必须去公积金管理单位投诉或者举报,其他部门是不受理这种案件的。 2.维权材料:员工在维护自己权益时,一定要懂得取证,比如:能证明和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切材料,比如工资单、工牌等。必要时还可以采取录音措施。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不给交公积金犯法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单位给你办理公积金后,单位要缴纳一部分,职工也需要缴纳一部分。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ask.com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4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21,226人已浏览
5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