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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上海市已初步形成了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征收安置住房(动迁安置房)“四...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对余杭区经济适用房不能出租吗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七部委2007年11月19日出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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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要成交额支付综合地价。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和产权转让手续。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得按市场价出售。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国家经济适用房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低于18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配套面积和售价,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具有经济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房价相对市场价格适中,能够适应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适用性是指在房屋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房屋的使用效果。经济适用住宅建设用地以拨号方式供应,住宅建设项目免除城市基础设施补助费等各种行政事业费和政府基金。经济适用房单套建筑面积一般在60平米左右。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宅需要当地城镇户籍的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无住宅和现有住宅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宅困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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