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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国家经济适用房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国家没有规定2016年取消经济适用房,只是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停建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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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配套面积和售价,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具有经济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房价相对市场价格适中,能够适应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适用性是指在房屋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房屋的使用效果。经济适用住宅建设用地以拨号方式供应,住宅建设项目免除城市基础设施补助费等各种行政事业费和政府基金。经济适用房单套建筑面积一般在60平米左右。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宅需要当地城镇户籍的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无住宅和现有住宅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宅困难标准。
保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只要是国家行为就会有产权证,(土地是国家划拨的,并非出让)只不过是绿本,只能自住,不能交易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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