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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1、集团的母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及以上; 2、集团的子公司数量在5家以上;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总注册资本...
《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某某集团公司的名头,其实这不过是多个公司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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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的设立: 第一、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供的材料: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2、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3、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4、《指定(委托)书》。 第二、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2、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3、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5、《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6、《指定(委托)书》;7、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三、企业集团变更登记需提供的材料: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注册书》;2、《企业集团登记证》;3、《指定(委托)书》;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需提供的材料:变更企业集团名称: (1)依据企业集团章程规定作出的关于企业集团名称变更的决议;(2)企业集团《名称 (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变更成员企业: (1)依据企业集团章程规定作出的变更成员企业的决议;(2)母公司(核心企业)对新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变更母公司(核心企业)名称: (1)加盖母公司(核心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母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加盖母公司(核心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四、企业集团注销登记需提供的材料:1、《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注册书》;2、依据企业集团章程规定作出的注销决议;3、《企业集团登记证》;4、《指定(委托)书》。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成立广州市级企业集团的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三家控股子公司(即母公司为控股股东)。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即不能是个体户等)且由母公司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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