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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审的书件: 1、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
复审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3.企业简介4.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5.企业最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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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被驳回要在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申请复审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审查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是复审申请; 三是商标驳回通知书; 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其他材料。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驳回复审可以检查被驳回的原因,检查商标是否已经被他人注册过,商标是否近似,商标名称是否属于行业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商标是否缺乏显著特征。 根据《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价格[1995]2404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商标驳回复审的官方费用为每件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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