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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按有些人的说法是在新自由主义思潮和理论指导下推进的。笔者认为不是这样。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产权制度改革是逼出来的。1984年...
集体企业改制虽然没有国有企业改制那样每年都有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出台,但其在改制中有以下政策可遵循:(1)集体企业中界定为集体资产的,可以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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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国企改制期间职工代表的维权成本和协助政府维稳的成本,补发赔偿此期间拖欠的工资、核销相应的费用。由于一些相当数量的国企改制时,政策不配套、资金不到位,补偿不及时拖欠在职经营时的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社保医保资金,势必引发职工集体维权行为,维权活动需要有一定权威和能量的职工来组织、宣传、引导,开展相应的媒体公关、社会公关,寻求社会舆论和政府高层的关注,进行资产变现、兑现经济条件、出台相应的财政政策。 在国企改制中,要允许民主选举出来的职工代表进行媒体公关、社会公关,组织职工集体维权和协助政府维稳,以减缓社会激烈冲突,引导社会矛盾向社会和谐转化,既维护了职工权益,又控制了社会稳定,政府对此应该予以认定。对他们为此做出的有效工作和特殊贡献给予工资补偿,相应费用给予核销。
所谓双向监管,第一,主要是在企业改制或产权关系调整中,不论MBO,还是全额股份制改造,或通过兼并重组、资本引入等方式,国有资本的监管主要由国资委[微博]担任,而近几年,国有资本管理和监督部门已多次发生腐败和违规事件,行政性监管中,缺少相应的监管和法律制度,行政官员的个人意志在国资结构调整中,作用有时大于法律作用,如果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没有监管,产权制度的改革漏洞多、资产流失难以杜绝。 第二,是对国有企业在实施产权制度改革时,领导层寻租行为的监管,特别是MBO中,资产作价和认购资本形式、方式的监管。如果在国资管理部门和企业内部决策层两个方面实施有效的监管,国有资本流失、资本低估、作价亏损等都将导致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陷入困境。
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在国家层面没有出台规范性的条例,如果涉及集体企业的改制,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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