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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赔偿是否扣税?

2021-06-30
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是需要扣税的,但员工被企业裁减之后经济上将更为困难。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发布两年后,财政部颁发了有关经济补偿金免税的新规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的财税[2001]157号《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公司裁员补偿扣税吗”,公司裁员对于员工来说本来就是一种沉重的打击,因为失业就意味着以后的生活将会出现困境,所以我国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相关文件也给出了人性化的调整规定,对于符合条件领取的补偿金是不需要扣税的,只对超过文件规定限额的进行扣税。

相关法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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