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划组织城市绿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地质量,严格保护城市绿地,杜绝侵占城市绿地的行为。...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绿地保护管理责任人不履行职责,造成绿化植物死亡、绿地损毁的,责令限期恢复绿地,通报批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擅自损毁绿地,包括砍伐、损害树木,破坏绿化设施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例规定的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其他部门实施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违法侵占、擅自改变城市绿线或者在城市绿线内进行违法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处所占土地价格三倍的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537人已浏览
354人已浏览
2,5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