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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点是必须提起的。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应当再审...
很高兴为您解答,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都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如果行政机关作出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向其发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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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或者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审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司法实践中存在多个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社会组织可对同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情形,一个主体提起诉讼,其他适格主体可申请参加诉讼,一方面保障了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另一方面有利于法院一次性解决纠纷。各主体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可相互结合,全面遏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各主体针对同一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诉讼标的相同,属于诉的主观合并,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参加诉讼的时间限定在“自公告之日起至一审开庭前”,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申请参加诉讼时间的规定一致,有利于避免拖延诉讼。
不冲突,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条件如下:1、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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