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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如果...
二、婚前男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在男方名下 这种情况,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房屋分割权利。 三、婚前男方父母交首付,房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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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以上的回答。产权的确定,首先可以约定。没有约定,根据出资。法律规定,谁出资谁拥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婚后你挣的钱不是你的个人财产,而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部分钱用于买房了,那么房子的份额有配偶的一半。除非你约定婚后所得各自所有。如果没有约定,即使你把钱转给父母再买房,对方可以证实这一点的,仍然可以主张并被确认有他的份额。我认为,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坦诚的做一份该房产的产权约定。你可以和他约定为你个人所有,并把出资由其是父母给的多少钱写清楚。然后对这个协议进行公证。如果不能做到这样。你可以参考其他律师的其他方法。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应当依据结婚时间长短、离婚原因、过错大小和双方对房产贡献大小综合考虑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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