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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而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可以写在《案件调查报告》中,《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不要书写,只要你...
一、要充分认识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性,加强对文件的学习。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于制止和打击违法行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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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只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实际执法中,应视当事人的违法情况,合理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就行,不要随意降低或提高处罚标准。我国是个“判例制”的国家,这样做是为了减少以后的行政活动中遇到不必要的麻烦。当事人有其它行为的,比如:故意对抗执法、违法行为经制止后,依然不听劝告,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可以不参考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主要由行政复议机关审查。
有关那个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事,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环发〔2009〕24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粤环〔2011〕7号),结合我市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根据你的描述可能涉及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 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已订立合同但能够及时改正的。(2)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经查处后未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1倍的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已订立合同开始实施的。(2)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给城乡规划实施造成不良影响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1.5倍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已订立合同完成编制工作的。(2)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致使城乡规划很难实施的,或在实施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2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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