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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怀孕期间终止劳动合同是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
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基于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事实,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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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从孕期开始,到产期,直至哺乳期结束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将其解聘。 既成事实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孕期单位不能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单位属于违法解除,要一年两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你赔偿金。如果工作期间未替你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工作期间未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赔偿失业金损失或者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另外,如果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如果工作期间未休年休假还可以要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等等,尽快委托律师收集证据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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