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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注销分公司也要注销。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财产,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进行注销。首先是到工商部门申请注销备案,然后准备注销的资料,最后资料提交工商部门,即可注销分公司的话。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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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两个文件提供给工商局,就可以办理分公司注销手续,一是总公司关于注销分公司的会议决议的文件,二是财务报表,显示分公司已经清理完毕债权债务,注销完毕以后,工商局会叫你上交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2、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申请破产后,在破产程序结束时,总公司必须注销登记,分公司法人资格消失的,分公司也必须注销。分公司注销程序:一、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准备注销登记的记的相关材料。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公司决定并签署。材料应提交原件,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材料准备完成后,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四、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批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批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与此同时,还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公司注销分公司不是改制。《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三款,公司研究决定重组和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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