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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的分红权。分配股息红利(俗称“分红”)是股东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4条和第34条规定,其中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
1、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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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企业的税后利润一般应分配给股东。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东分红纳税计算方法:1。个人股东按应得分红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从上市公司获得的分红可减半缴纳税款。3、外国人获得的红利是否是上市公司不需要纳税。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获得的投资分红收入为免税。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获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 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 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尚只能是法律层面的期待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登记日是股份公司分红时规定的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权登记日股票交易结束前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才有权分享股利。 因此,在股权登记日股票交易结束前登记在股东名册的新股东享有分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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