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太原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拿购买商品房为例,如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公积金应有(1)《...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有关证明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购买.建设.重建.修理自营住宅的,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宅支出2、离婚.退休.完全丧失劳动力,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所有本金和利息馀额,取消个人公积金账户3、出国定居.进入城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所有存款馀额4、租房自营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4500元,每年生活困难的城镇可以提取最低生活费。
住房消费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包括:1、购买商品房;2、购买二手房;3、购买公有住房;4、购买本单位集资房;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6、购买拍卖住房;7、购买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8、建造、翻建自住住房;9、大修自住住房。 (二)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三)租赁政府廉租住房的;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非住房消费类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因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 (四)本人或直系亲属发生不可预见的灾难性事故; (五)离休、退休的; (六)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及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房租的; (六)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七)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房首付款的; (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487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