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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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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只有居住权的房屋能出租,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离婚后,一方只有房屋的居住权,没有房屋的所有权,要出租给他人,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可以转租给第三人。
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后,如果其他人要成为该房屋新的承租人,以下二个条件必须具备其一:一是“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二是“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综上,外甥符合共同居住人的条件,且在本处有户口,符合变更承租人的条件。
离婚后只有居住权的房屋能出租,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离婚后,一方只有房屋的居住权,没有房屋的所有权,要出租给他人,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可以转租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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