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申报材料或前置条件(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2)固定的办公场所;(3)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4)组织规章及管理制度;(5)专职...
1、申报材料或前置条件(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2)固定的办公场所;(3)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4)组织规章及管理制度;(5)专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资格证书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办理房屋许可证; 2、提交相关材料; 3、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4、审查通过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1、申报材料或前置条件(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2)固定的办公场所;(3)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4)组织规章及管理制度;(5)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经济、财务人员各不少于1人。2、流程申请→初审→审批3、依据国务院《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号)。4、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该审批项目不收费《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第四条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例:(一)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二)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三)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第五条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规定,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未经批准发给《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接受委托拆迁。具体资格审查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制定。《资格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1、申报材料或前置条件(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2)固定的办公场所;(3)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4)组织规章及管理制度;(5)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经济、财务人员各不少于1人。2、流程申请→初审→审批3、依据国务院《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号)。4、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该审批项目不收费《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第四条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例:(一)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二)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三)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第五条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规定,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未经批准发给《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接受委托拆迁。具体资格审查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制定。《资格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433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