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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吸收合并可以采取资产先转移或股权先转移两种方式。资产先转移可以以现金购买资产或者以股份购买资产;股权先转移可以以现金购买股份或者以股份购...
公司吸收合并可以采取资产先转移或股权先转移两种方式。资产先转移可以以现金购买资产或者以股份购买资产;股权先转移可以以现金购买股份或者以股份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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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是指将一家或多家公司合并为另一家公司的法律行为。合并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在消除其法人资格的前提下合并形成公司的法律行为。合并结果,原公司的法人资格被消除。新成立的公司通过设立登记程序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吸收合并的基本程序如下: 1、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2、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清单; 3、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吸收合并的基本程序如下: 1、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2、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清单; 3、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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