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不同等级的待遇由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1——3级工伤职工和部分4级...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同工伤等级享受的待遇如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够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按《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二、停工留薪期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和当地劳动部门《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要是职工不小心在工作期间受到了工伤伤害的话,此时可以根据所购买的工伤保险,要求享受相应的待遇并作出一定的赔偿。但单位在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时候也会同时购买医疗保险。这就让很多人搞不清楚,究竟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了。下面为大家做详细区分。一、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1、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且按规定实报实销。2、享受待遇的条件不同。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都达不到工伤保险规定的范围和比例。但发生事故伤害后,需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3、享受待遇的标准不同。医保待遇中,个人需按比例承担相应费用,在治疗期间按病假处理。而工伤保险,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就有9项:(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3)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4)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6)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7)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有3项: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8)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9)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的保险中,包括了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而在职工遭受工伤的时候,需要实际进行治疗,因此很多人就分不清楚此时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是医保待遇了。这还需要从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的不同之处分析起走,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够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按《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二、停工留薪期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和当地劳动部门《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