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划掉合同部分内容的,该划掉部分无效;一方擅自划掉,没有任何效力,该内容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划掉合同部分内容的,该划掉部分无效;一方擅自划掉,没有任何效力,该内容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双方约定废除某一部分合同条款的,划掉的部分无效;一方擅自划掉部分内容,对方并不认可的,合同划掉的部分依然有效,一方拒不履行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分以下几种情况:1、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为了己方利益,采取非法手段控制他人、盗窃合同进行合同修改或伪造的,合同修改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2、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与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双方口头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在合同上附属加了一些条约,(合同是一试两份)先由我们乙方签字,再统一交公司签字盖章,但公司收上去签字盖章后,返回到我们手上时附属条约已被公司划掉,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合理,附属条约是否还有效,这份合同是否还有效。1、严格说是有效的;2、合同的修改应当得到双方的同意;3、单方修改无效;4、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7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