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3。审...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线下查询: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认证大厅一楼63-69...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住房消费行为之一的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已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理。租赁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员工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租赁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注: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每年不超过四次(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3。审核通过后,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交单位经理或员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还单位经理的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网上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办理费:不收费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3。通过审核,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交单位经理或员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还单位经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8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