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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
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录音要保留原始的载体,录音不能够进行裁剪或者伪造、录音不能够侵犯他人隐私、内容要真实和连贯性等。还有侦查人员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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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般视听资料能否作为证据要看该录音有没有是否合法(有没有采取非法手段获取或者其他侵犯他人权利的方式);其次,视听证据一般要辅以其他证据一起方能构成有力证据;最后,单独作为证据的效力强度,则要看该录音内容是否完整、能否真实反映双方身份、能否证明你的主张等。总之,你可以把它作为证据提交,是否被法院采纳由法官届时根据案件情况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不能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如果获得录音的手段不合法,就不能作为认定事件事实的依据。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以下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够反驳的反证据,人民法院必须确认其证明力(3)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并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的话,肯定会检查一些视听资料和视听资料。也就是说,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录音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相反,如果没有经过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视频资料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那么该录音视频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一些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件事实的依据。”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只要符合两点条件就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第一: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第二:不是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根据以上规定,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你朋友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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