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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归属时,由于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拆迁问题,使当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来源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法院应...
离婚时房改房、拆迁安置房、按揭商品房怎样分割 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归属时,由于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拆迁问题,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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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性质的区别房改房的性质是公有住房,是政府对职工的政策性住房;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而是政府进行城市改造对拆迁住户安置的保障性住房。2.房屋对象的差别房改房的对象是城镇企业职工;商品房的对象是所有的人;而安置房的对象是安置的住户。3.交易的差别房改房是城镇职工以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商品房是按照市场价购买;安置房大多数不能交易。
夫妻按揭共同买房的,这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夫妻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 1、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2、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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