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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一年内个人可以申请,超过一年就不能申请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
工伤认定过了一年的时效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单位应当员工受伤后三十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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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便于行政部门及时、正确地办理工伤案件,有效保护相关权利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工伤保险条例》首次规定了申请期限的制度,并且没有规定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因此,超过1年,一般无法再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出现特殊情形时,超过一年依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可以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营养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误工费,如果造成残疾,要赔付辅助器械费用,后续治疗费,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残疾津贴,造成死亡的,要赔付死亡补偿金,家属的抚恤金,丧葬费。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是: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一年以后一般是不可以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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