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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申请书 市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
xx城乡规划局:本公司(个人)年初月日在xxx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举办的土地使用权拍卖招牌转让活动中获得了XXX位置的土地面积×××m2,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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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协议书: XXX人民政府 XXX工艺公司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抓住机遇,建设项目,发展经济,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项目建设用地协议: 一、乙方决定自筹资金在甲方管辖下的XX镇内投资兴办高档仿金画框、相框、公园椅等工艺装饰品生产项目,并建立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本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年产值9000万元。 二、项目投资额:项目投资总额3800万元。 三、项目建设地址及用地面积:项目建设地址在XX镇内原政府旧址附近,项目用地面积计100亩。 四、项目用地供地价款:按2.8万元/亩,用地100亩计价款280万元。 五、项目用地交付和地价款支付办法: 1、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的三天内,乙方首期支付地价款的30%给甲方; 2、在乙方支付清首期30%地价款之日算起的三个月内,甲方负责办理各项征地手续,确保乙方能够进场放线搞建设规划,乙方在进场之日起的三天内第二期支付地价款的30%给甲方; 3、在乙方支付清第二期30%地价款之日算起的三个月内,甲方负责办理好项目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期限不少于50年,办理项目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甲方交付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支付清楚尚余的地价款和甲方垫付的办证税费款项。 六、乙方承诺在2008年9月31日前完成投资500万元、首期工程建成投产;在2008年12月31日前再完成新投入资金1000万元扩大生产规模、二期工程建成投产;在2009年6月30日前再完成新投入资金1000万元、三期工程建成投产。如果由于甲方不能按照上述第六条规定的时间交付项目建设用地,则乙方的工程建设、投产期限相应延后。 七、关于项目建设优惠的规定:在2010年12月31日前,乙方在甲方辖区内年交税额达500万元,则由甲方按上述项目用地面积、按每亩3000元返还地价款给乙方。 八、在2010年12月31日前,如果乙方在甲方辖区内年交税额不达300万元,则由乙方按上述项目用地面积、按市工业园二期出让土地每亩标准地价向甲方补交足地价款。 九、如果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性的原因致使乙方项目企业交税不达到上述第八条、第九条标准的,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返还地价款或补交地价款事宜十、第一期进入厂区的道路建设(按8米水泥路面标准),由乙方支付30万元给甲方并由甲方负责施工,建设款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 十一、甲方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和证照,协助乙方做好招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二、乙方项目建设的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各项费用开支,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十三、土地出让金由乙方先行垫付,然后由甲方在乙方项目企业上交税收的地方所得部分等价返还给乙方。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签约双方: 签字代表: XXX工艺公司 签字代表: 签约日期:200年月日 以上为用地协议书的范本,希望可以帮到你解决问题。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华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按照下列程序申请建设用地: ⑴、申请 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报送下列附件: ①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③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和地理位置图; ④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方案; ⑤城市规划区和乡(镇)规划区内的用地,必须由规划部门出具《建设许可证》; ⑵、审查 ①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进行项目用地预审,负责项目预审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逾期不通知视为受理。预审机关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预审意见,特大项目预审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②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由有资质的机关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⑶、审批 ①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符合供地的建设项目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供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需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②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收到合法报件30内审查完毕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批件5日内将批复发出。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收取7元),并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占用耕地的每平方米收取耕地占用税2.50元、占用水、川、塬地每平方米收取耕地开垦费10元、山地每平方米收取耕地开垦费2元; ⑷、登记发证 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用地者登记申请后,进行地籍调查,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每平方米收取调查测绘费0.36元、每宗地登记工本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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