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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1-11-01
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1。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要检查合同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业主证书的真实性及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销售合同的前提,尤其是当买卖双方自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中介担保时,这个问题更需要客户的关注。2、必须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因为房地产交易复杂,金额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导致违约。为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签订合同时明确写明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还金额和时间。原则是双方责任和权利平等。目前,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比例都有明确的条款,但没有具体的赔偿时间,这将导致违约方延迟支付时间,降低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因此,合同中应增加买方应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应在实际交付之日起)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实施。三、必须注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电话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支付时间,最终支付时间取决于房地产转让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知道房地产转让的时间。逾期的,违约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第二款中履行违约责任。四、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是买方应注意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必须注明水、电、气、物业、供热等各种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明确的交接时间是明确划分责任的关键,如果是公房交易,原业主单位是否有既定的要求和变更,卖方需要做出的合作,买方需要签订的协议,都要在合同中明确说明。五、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意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可以有效保护买卖双方的权利。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但目前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合同中只写了占总房价的比例,没有明细表,会出现信息不平等,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经纪公司明确规定代理费的用途。6、买方必须看到房主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所以有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收到定金后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就卖给谁,不惜与第一客户毁约。理由往往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不需要对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在这个时候行使自己的权利,要求见房主当面核实,你就会暴露自己的不良行为。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应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并在合同中说明双方的意思,这将减少后续阶段意思混乱造成的不便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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