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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公司培训,那么必须在公司服务多少年的,中途提出辞职,那么要支付违约金。 2、劳动者违反商业竞业限制约定,那么药品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专业技术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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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前解除合同涉及对《劳动法》有关条款的理解问题。《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从表面上看,《劳动法》第31条似乎规定了劳动者绝对的辞职权,但实际上,理解《劳动法》第31条应结合《劳动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劳动合同期限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属违约行为,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需要区分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还是转正之后辞职。若是在前者的情况下,则仅仅需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但如果是在后一种情况下,则就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了。否则的话,单位有权拒绝职工的辞职请求,而对单位造成的损失,也是可以要求职工进行相应赔偿的。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违约金。 2、法律仅规定两种情形可约定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1、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如果违反了关于服务期的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的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合理的,则当事人可以申请调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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