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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人员等夹心群体住房困难的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以低于市场价或承...
公租房租金规定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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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办提醒,来穗务工人员可前往居住地街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窗口咨询并领取《2016年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等资料;符合条件的,可先准备申请所需资料,并于5月19日~6月1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专题网页进行预申请。
可以这样写。 1、当面对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租金递增书写的时候,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2、第1年():全年租金为人民币元;第2年():全年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三年():全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租金每年xx月xx日前支付;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2%加收滞纳金。《》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不同地区政策不太一样,而且比较多,详细情况请百度~ 公租房每次合同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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