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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房屋拆迁院落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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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是征地拆迁活动中比较复杂的情形,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2、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的,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 3、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4、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对于无法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结合重置成本、成新评估补偿;对能够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给予搬迁费用,以及搬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害等进行评估补偿。 5、企业因拆迁而被迫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根据企业的性质、经营效益的不同,可以结合不同的方法来评估。
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2019标准未发布)。 一、2017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96元。 二、2017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62元。 三、2017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560元。 四、2017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027元。 附2019年全国标准,仅作参考。 一、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9251元。 二、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 三、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6112元。 四、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24元。 五、2017年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5688元。 其中: (一)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667元; (二)采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7832元; (三)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303元;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1632元; (五)建筑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5817元;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2327元;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1650元; (八)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5515元; (九)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459元; (十)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0411元; (十一)房地产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684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4146元;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9360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6987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3460元; (十六)教育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1174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3754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0442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7717元。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 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 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 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 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 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土地征收如何补偿 1、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4、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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