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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流程:将申请登记材料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同意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发给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该单位对外发生法律关系时,通过其法定代表人表示其法人的意思。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对外发生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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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非企业公司的处理条件如下:1、经业务主管公司审查同意,有正式文件批准2、有规范的名称,名称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的《民营非企业公司名称管理暂行规定》3、必要的组织机构4、有适合其业务活动的员工5、有适合其业务活动的合法财产,其合法财产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开设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事)所规定的最低限额
正确的说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变更,先由本单位的决策机构作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定,再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其间要经过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同意。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而不是《营业执照》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作流程:1。主办单位或申请人将申请登记所需的各种材料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2、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初审认为材料齐全的,应当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登记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机构备案表》;3、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填写的登记申请表后,应当出具《民办非企业单位受理通知书》,并于60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主办单位或者申请人:4。经审核批准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按照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向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合伙)或者(个人)发给登记证。私营非企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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